再論漢字首尾分部檢字法
bs\bsef 10/89 10/02 9/14
提要:作者曾於 1989/8 在一篇實驗性的論文中提出首尾分部的觀念,并建議使用標準部首175
個,作為編輯常用及次常用字之用。茲篇乃就學習心理及字形結構等補充資料,舉例推衍,并進一步闡明這個新觀念。
目錄:
1.0 字首字尾與部首
2.0 形聲字的結構
3.0 結構模式與意符
4.0 分部的程序
5.0 新舊分部法則比較
6.0 化難為易 - "難檢字"的檢討
7.0 複選部首的設定
8.0 結論與建議
附 錄
1. 新舊法分部差異輯要 2. 新編 175 部首簡表 3. 首尾分部檢字凡例之擬案
4. 通用字部首含蓋字數統計 5. 附圖—部首含字數的比較
1.0 字首字尾與部首
漢字是圖畫文字,早年研究學習心理的人,對漢字的觀察,認為字的上半部給人的
印象優於下半部,字的左上及右下為優勝部位;首先和主要獲得的印象為字的輪廓,而字的中間部位最為模糊。漢字的首尾二個字元,常為一般 "字形輸入法"
所採用,可能是基於同一理由。
我們是否可以利用同樣的學習原理,來設定部首的位置呢?
這個荅案是肯定的。那是把部首只定在字頭及字尾兩個位置上,以節省尋檢的時間。首先要說明字頭、字尾的定義,及它們與部首之間的關係。
漢字是先由筆畫組成字元,再由字元拼成漢字。部首可認為是組合頻率較高的字元(組),一般說來字元的組合順序,與基本筆畫(橫、直、捺、撇)的走向相似---
自左而右
--> 相當於筆畫橫 一 例如 杜 : 木 -->土
自上而下
↓ 相當於筆畫直 丨
旦 : 日 ↓ 一
自左上至右下 ↘ 相當於筆畫捺 ㄟ
床 : 广 ↘ 木
自右上至左下 ↙ 相當於筆畫撇 丿
句 : 口 ↙ 勹
因此,字元(組)在一字的左方、上方、左上方或右上方者,均先行書寫,謂之字頭;在 右方、下方、左下方、或右下方者,最後書寫,謂之字尾。部首則可於字頭或字尾中取之。
例 : 泳、花、度、匐 -- 可取在字頭的字元 氵、⺾、广、勹 為部首
顏、輩、斡、道-- 可取在字尾的字元 頁、車、斗、辶 為部首
自外而內書寫的帶圈字,如:區、同、囚,取其字頭外圈
匚、冂、囗 為部首;自內而外書寫的帶圈字,如 凶, 取其字尾外圈
凵 為部首。
漢字中另有一類字,字元間互相夾交,寫字時各字元的筆畫交錯書寫,以起筆之先後為字元的筆序。例如
:
末: 一木相交,起筆為一,木在字尾 東: 木日相交,起筆為木,木在字頭
朿:
木冖互交,木在字頭
(以上可選 "木" 為部首)
夾:
大人人相夾,起筆為大,大在字頭 夹: 大䒑 相交,起筆為大,大在字頭
夷:
大弓相交,大在字頭
(以上可選 "大"為部首)
把漢字主要的字形結構分析歸納之後,筆者認為把部首設定在字頭或字尾,不僅可行,而且是較佳的分部方式,下文將作詳細的討論。
2.0 形聲字的結構
現在就漢字的結構來說明:既然
90% 左右的漢字為形聲字,以形聲字作為漢字結構的代表,應是恰當的。形聲字結構模式及其與意符位置的關係舉例說明如下:
|
1. 左形右聲 例 : 任、吵、批、松、煤、魅、碗
--- 意符在字頭 |
|
2. 上形下聲 例 : 星、窄、萌、笙、霧、義、翠
--- 同上 |
|
3. 右形左聲 例 : 剋、彬、斜、欽、鴨、勸、勵
--- 意符在字尾 |
|
4. 下形上聲 例 : 募、拳、柴、想、督、蟹、聳
--- 同上 |
|
5. 左上形右下聲 例 : 房、屈、廁、旌、厝�d -------- 意符在字頭 |
|
6. 右上形左下聲 例 : 匈、匐、匋 �d --------------- 同上 |
|
7. 右下形左上聲 例 : 榦、賴、條 �d --------------- 意符在字尾 |
|
8. 左下形右上聲 例 : 遠、廷、還 �d --------------- 同上 |
|
9. 外形內聲 例 : 匡、囿、闕 �d --------------- 意符在字頭 |
|
9a 外形內聲 例 : 術、街、衙 �d --------------- 意符分開在頭尾 |
|
10. 內形外聲 例 : 閩、問、聞 �d --------------- 意符在字尾 |
|
10a. 內形外聲 例 : 辯、贏、轂、徽、哉 �d ------ 意符在字的中間 |
由上表看來,絕大部分形聲字的意符在字頭或字尾。 例外的只有像
9a 或 10a 這類字,意符分開在首尾(如術)或夾在字的中間(如穀);但是這類字的字頭或字尾,竟也是另一類意符:
例 術 : (意符行) 字頭 彳 也是個意符 條 : (意符木) 字頭 亻 也是個意符
辯 : (意符言) 頭尾 辛 也是個意符 贏 : (意符貝) 字頭 亠 也是個意符
轂 : (意符車) 字尾 殳 也是個意符 徽 : (意符糸) 字頭 彳 也是個意符
哉 : (意符口) 字尾 戈 也是個意符
是則上述各字可依其字形結構在字頭或字尾設定部首如次:
術-->彳 條-->亻
辯-->辛 贏-->亠 轂-->殳 徽-->彳 哉-->戈
這樣一來,所有形聲字的部首,都可以在字頭或字尾尋找,而不必在字的中間搜索了。對於像漢字這樣圖畫文字言,正如本文第一節所述,首尾給人的印象較中間清晰得多,尋檢時只把注意力集中在頭尾二個位置,必可大大的提高分部檢字的效率。
3.0 結構模式與意符
上節已經說明部首可設在字頭或字尾,但是如何在二者之間取捨呢,這一點前人選部的原則是取漢字的意符為部首。現在就漢字結構檢討一下這個原則是否值得採納。
先就前述字例以圖形表示漢字主要的結構模式:
|
1. 左形右聲 |
|
2. 上形下聲 |
|
3. 右形左聲 |
|
4. 下形上聲 |
|
5. 左上形右下聲 |
|
6. 右上形左下聲 勹 匈 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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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右下形左上聲 |
|
8. 左下形右上聲 |
|
9. 外形內聲 |
|
10. 內形外聲 |
* 此類字左偏旁(走、免)的末筆向右延伸,就字形結構言,仍是左右分列形(
)
如果我們先不去辨認字中的意符,只就結構圖形判定部首的位置,則下列模式足可提供這些信息,以供判斷
--
部首在字頭
:
松
萌
廁 勹 匈
闕
圓 匚 匾
部首在字尾
:
部
想
迫
觀察上述各圖形,發現作為部首的字元,所涵蓋之部位較占優勢,如
松:字元"木"占了一半,而 字元"八" "厶" 各占四分之一。又如 廁: 部首字元 "广" 据有二邊,且 含 貝、刂,在 字形結構上言,其所占權重較大。因此只須比較頭尾字元的權重,即
木 與 厶 (松),广 與刂 (廁),就可斷定部首誰屬。
另一方面,字形模式成上下、左右對稱形者,就不能單從圖形判別部首,而必須另有依据。傳統的方法是依据漢字的意符歸部,意符與對稱結構的關係如下:
例 同是
結構 - 仕 : 意符 亻 在字頭 欽 : 意符 欠 在字尾
同是
結構 - 星 : 意符 日 在字頭 拳 : 意符 手 在字尾
同是
結構 - 寮 : 意符 宀 在字頭 意 : 意符 心 在字尾
同是
結構 - 澒 : 意符 水 在字頭 彬 : 意符 彡 在字尾
前人把同一意符的字歸類成一部首,這種傳統的分部法,確可發揮形聲字的特色,不失為一種合乎邏輯的安排。因此在同一字形結構之下,把意符當作選部的另一依据,
就可與傳統的分部結果一致。例如上述諸例,把意符當作部首,則:
仕 - 亻 星 - 日 寮 - 宀 澒 – 水 ---- 部首均在字頭
欽 - 欠 拳 - 手 意 - 心 彬 --彡 ---- 部首均在字尾
再看上表第10項
"內形外聲" 閩問二字,與 9 項 "外形內聲"闕字,字形結構完全相似,如果單照意符來定部首,則閩、問應屬 虫、口部,闕字為門部,這會使學習漢字的人感到困擾,因此新法分部以字形結構為優先,即
閩、問、闕既為同一字形模式
,自應同屬一個部首 門。
要之,新法分部採
"字形結構優先,意符考慮其次" 的原則。現行在大陸出版的 <漢語大字典>,其分部也有類似的原則。(參見附錄 1)
4.0
分部的程序
初學檢字的人首先要認識部首:
部首數目宜適量精減,以便記憶。作者依据實驗認為就常用及次常用字言,175 個部首似已夠用,附錄2 為依筆畫排列之部首內容。一般分部檢字可照下列順序進行(參見附錄3
凡例及附錄4 圖解)。
A. 先復筆: 1. 原則上部首只可在字頭或字尾中尋找。
2. 只有字頭(或字尾)有複筆部首? 別無選擇,取之為部首。
3. 如頭尾都有部首,先就字形結構比較二者在字中所占的權重,取權重大者為部首。
4. 如權重不分上下,觀察是否有”主”意符? 如有,選意符為部首。如無主意符,則取字頭為部首,必要時取字尾為次選。
B. 後單筆:
5. 如字頭字尾均無復筆部首,則取該字的首筆為部首。
上述 5 個步驟,屬於選擇性的邏輯程序,檢字時并非每步都要做到,如果記住175
個部首,有很多字執行上述 1,2 步驟,即可檢到,因為只需見形取部。 執行 3,4 步驟,則須略具漢字的常識。為使初學者能快速查到漢字,字典的編者對於難以判定意符的字,應有複選部首(正選及次選)的設計(詳
7.0 節)。
5.0 新舊分部法則比較
1 上節已經說過,漢字辭典對於如何分部檢字應有較清楚的說明。一般辭書大都略而不詳,下列<部首排檢法>(參見趙珀璋著<計算機中文信息處理>)算是比較詳細的了。茲錄之如下,并與新編部首法對照討論之。
A. 定部原則比較:
|
(舊法)— 根据字形定部:一般從上、下、左、右、外 也是根据字形定部,但較簡易:等部位取部首,其次是中座和某一個角,如按以上部位無從確定部首,則查單筆部首。 |
(新法)— 只在字頭或字尾取部首,如不在複筆部首之內,則查首筆部首
一丨丿丶乙部。 |
B. 排檢方法比較:
|
(舊法)-- a).部首位置一般在字的上、下、左、右、外,如
: 在上 宜 (宀) 原 (厂) 在下 型 (土) 貨 (貝) 在左 詞 (言) 研 (石) 在右 歌 (欠) 領 (頁) 在外 同 (冂) 固 (囗) |
(新法)-- 部首位置只有兩種:字頭(最先寫的字元)或字尾(最後寫的字元)例如 : 字頭: 宜 (宀)、原 (厂)、詞 (言)、研 (石) 同 (冂)、固 (囗) 字尾: 型 (土)、貨
(貝)、歌 (欠)、領 (頁) |
|
b). 一個字上下都有部首的,取上不取下;左右都有部首的,取左不取右; 內外都有部首的,取外不取內。例: 上下字
牢(查宀) 冬(查夂) 左右字 相(查木) 酒(查水) |
討論:舊法則 b)
只適於結構簡單的字,不能當作通則,例如: 盆 --上下都有部首,取下"皿" 彬 --左右都有部首,取右"彡" |
|
c) 上下左右都沒有的查中座,例如: 办 (力) 爽 (大) 乘 (禾) 幽 (山) |
新法只須查字頭或字尾,不必查中間: 办:取字頭 力 [先行書寫]
為部首 爽:大乂乂相夾,起筆為大,取"大" 乘:起筆為禾,算是字頭,取 禾 幽:山幺幺 相夾,取字頭部首山 |
|
d) 中座也沒有部首的,再順次查左上,左下,右上,右下四個角,例如: 疑 (左上匕) 巯 (左下工) 豫 (右上刀) 師 (右下巾) |
新法已包括在新法通則之內: 疑:取字頭匕 巯:取字頭乙 豫:取字尾豕 師:取字尾巾 |
|
e) 單筆部首和複筆部首都有的,取複筆部首,例如
: 永/水 旧/日 |
新法在通則之內,複筆權重較單筆大 永:字尾[水]>字頭[丶],取水;旧:取日 |
|
f) 上、下、左、右、中座、四角都沒有部首的,按起筆查單筆部首:�c 兩 [一] 凸 [丨] 之 [丶] 年 [丿] |
新法字頭字尾無複筆部首,則取首畫為部首 : 兩 [一] 凸 [丨] 之 [丶] 年
取字頭 |
C. 合体字的定部:
|
(舊法)有關合体字方面目前還沒有完全定來,只能說"合体字一般依据習慣較大部位切分歸部",并認為下列成對的字例,其分部就有矛盾,例: 安(宀)/案(木) 前(八)/剪(刀) 品(口)/嵒(山) 賣(貝)/篢(竹) 惹(心)/葸(艸) 鴻(鳥)/澒(水) 彬(彡)/樹(木) 合(人)/龕(龍) |
新法:不論單体合体均已包括在通則之內,并無例外矛盾之處,左列成對的字例,均可在新法通則內獲得合理解釋(另詳下文),例: 安:頭尾都是常駐部首,取字頭宀 案: 字尾’木’權重大於’宀’,取木 彬:聲符林=意符彡,彡>木,取[彡] 樹:頭尾都是部首,取意符[木] |
2.
現在再把前述"部首排檢法"內所舉全部字例,依照新法圖解分部如下:
字頭或字尾 ╴ Y 只有一個選擇:字頭:宜-宀 置-網 駁-馬 辦-力 爽-大 巨-匚 品-口
只一種部首? 字尾:型-土 盎-皿 歌-欠 滅-火 舊-日 帥-巾 馗-目
有二種 ︳ N
頭尾部首
比較,所占權重 ╴N 不相當,取權重較大者為部首:
是否相當 ? 字頭 :原-厂 同-冂 固-囗 悶-門 前-八 篢-竹 樹-木 句-勹
Y ︳ 字尾 :貨-貝 合-口 嵒-山 惹-心 鴻-鳥 剪-刀 案-木 領-頁
二者權重相當
是否有 ╴ Y 有(主)意符,取之為正選,其他為次選(必要時)
(主)意符? 字頭 :澒-水 酒-水 字尾:彬-彡
︳ N
無(主)意符,取字頭為正選,字尾為參考(必要時): 牢-宀 冬-夂 相-木 安-宀
若漢字不在 170 複筆部首之內,則取首畫為部首 : 兩-一 之-丶 凸-丨 巰- 乙
舊法對於若干合体字的分部,認為難以解釋或有矛盾之處,依新法可獲得合理解答,茲以
[=] 表權重相當,[>] 表權重大於,就前舉之例一一說明如下表:
|
安: (會意)無主意符,取字頭宀 --- 案: (形聲) 意符木=聲符安,木 >宀 取木 |
|
前: 字頭 八 > 字尾刂,取 八 --- 剪: 意符刀=聲符前 刀 > 八 取刀 |
|
合: 亼=口,口>人,取字尾 口 --- 龕: 取字尾龍, 龍 > 人 |
|
品: 取 口 (唯一選擇)
--- 嵒: 品 = 山,山 > 口 取 山 |
|
賣: 貝為主意符,取 貝 --- 篢: 竹 = 貢,竹 > 貝 取 竹 |
|
惹: 心 = 若,心 > 艸 取 心 --- 葸: 艸 = 思,艸 > 心 取 艸 |
|
澒: 水 = 項,水 > 頁 取 水 --- 鴻: (會意) 鳥 = 江,鳥 > 水 取 鳥 |
|
樹: 木 = 尌,木 > 寸 取 木 --- 彬: (形聲) 彡 = 林,彡 > 木 取 彡 |
二者分部結果,大都相同。但舊法規則煩屑,并有難以解說的不確定性;而新法只需一個原則及一串邏輯遵循,對每一字的分部都獲得合理解釋,另一方面無論新舊法似都須要一些漢字結構的常識,方可快速而正確的選部,這對於初學者有點困難,因此本文建議對於較難選部的字,另增"複選"部首;例如
鴻: 正選字尾 鳥,次選字頭 水。
3. 上述字例若照漢字的"樹形結構"分析,當更加明暸。此等圖形最足以顯示漢字字元組成的均衡形態:樹榦
如"天平"的支點,部首是砝碼,它的權重很容易從圖形看出,部首(*)或位於左枝(字頭),或位於右枝(字尾):
安
案
前
剪
L
/ \ R
/ \
/ \
/ \
*宀 女
安
木 * 䒑 刖
前 刀 *
/ \
/\ /\ / \
宀 女
* 八 一 月
�� 䒑 刖
品
嵒
/ \
/ \
* 口
口口 品 山 *
賣
篢
/\ / \
/ \
/ \
口 口 口
口口
士罒 貝 * * 竹 貢
/ \
/ \
/ \
口 口
士 罒
工 貝
惹
葸
樹
彬
/ \
/ \
/ \
/ \
若 心 * * 艸 思 * 木 尌
林 彡 *
/\
/\
/ \
/ \
艸 右
田 心
壴 寸 木 木
澒
鴻
合
/ \
/ \
/ \
* 水 項
江 鳥 *
亼 口 *
/ \
/ \
/ \
工 頁 水 工
人 一
由樹形結構圖可知,"權重"并不全等於所占空間的大小,例如上圖
"澒" 的部首水與聲符"項"權重相當,卻不易由其所占空間衡量,檢字者也可能選"頁"為部首,因此字典上須有復選部首的設計。以本例言,在正選部首"水"下作注音解釋,在次選部首"頁"下作索引。
6.0 化難為易
- "難檢字"的檢討
下列"難檢字表"乃隨機取自高樹藩氏所編<國民常用標準字典>,可算是
16,796 字中 較難分部的字,茲依照首尾分部新法一一分部,并在所選部首之後,以號碼 1-5 注明分部的依据,即 :
1.
字頭或字尾只有一個複筆部首,單選
2.
頭尾都有部首,取權重大者為部首
3.
頭尾權重相當,選(主)意符為部首
4.
權重相當,又無(主)意符,取字頭為部首
5.
無複筆部首,取首畫為部首 *[A/B]表:A為正選,B為次選
|
筆畫
難
檢 字 表 |
|
二三 七-一 5 丁-一 5 二-一 5 上-卜 1 乞-人 1 已-乙 5 屮-乙 5 |
|
四 丑-乙 5 中-口/丨 丹-冂
2 予-乙 5 井-廾/一
允-厶 4 內-冂
2
六-亠 4 凶-凵 1 卅-一 5 冘-冖
4 屯-一 5 夬-大 1 厄-厂
2 |
|
五 且-丨5 丙-人/一 乍-人 1 以-人 1 冊-冂
1 凹-丨/凵
包-勹 1
叱-口 3 夯-大 4 巨-匚 1 平-十/一 幼-力 1 氏-丿
5 氶-水 1 |
|
六 乒-丿 5 乩-卜 1 兆-儿 1 后-口 1 吏-一 5 吉-士 4 向-口 1
夷-大/一 尥-尢 1 州-丶
5 戍-戈 1 曲-囗/丨 曳-日/丨 聿-聿 1 |
|
七 囪-丿 5 坐-土 2 夆-夂 1 夾-大/一 妥-爪 4 孛-子/十 尨-尢/彡
弄-廾 3 弅-廾 2 我-戈 1 承-乙 5 每-人 1 牢-宀
4 甫-一 5 |
|
八 並-业 2 事-一 5 些-止 1 兔-刀 1 凭-几 2 券-刀 1 卑-十 1
卦-卜 2 咎-口 2 奉-一 5 奈-大 4 帘-巾/穴 幸-土 4 彔-彑4 |
|
九 亮-儿/亠 俎-人 1 胄-月 1 勇-力 1 勉-力 2 厚-厂
2 哀-亠
1
咸-戈 1 咼-口 1 咠-口 4 奐-大 2 封-寸 2 幽-山 1 拜-手 1 |
|
十 乘-禾/丿 党-儿 3 兼-八 1 冓-土/一 哥-口/一 哿-力/口 奘-大 2
孬-子 1 屘-子 2 寇-宀 2 師-巾 1 席-广/巾 恥-耳 4 拳-手 1 |
|
十一 乾-十 1 凰-几 2 務-矛 2 專-寸 1 巢-木 1 罣-罒 3 脩-人 2
盛-皿 2 衒-彳 1 袌-亠 1 覓-爪/見 镺-大 1 竟-儿/音 鹿-鹿 1 |
|
十二 凱-几 2 博-十 2 喬-口 1 嵒-山 3 尋-彐/寸 尌-寸 2 幾-戈 1
彘-彑 2 斝-斗 2 斯-斤 1 棻-木 3 棘-木/一 殼-殳 2 無-灬 2 |
|
十三 犀-牛/尸 猌-犬 2 畫-聿 1 粥-弓 1 童-立 2 矞-矛 2 黹-业 1
釉-釆 1 鳧-鳥 4 谾-谷 2 紫-糸 2 覃-西 4 粟-米 3 馵-馬 4 |
|
十四 兢-十 4 劁-刂 2 塵-土 3 壽-士 2 壾-士 1 夢-夕 1 察-宀 3
寡-宀 4 幕-巾 3 截-戈 2 朄-田/丨 毄-殳 2 瞂-丿 5 雌-隹 3 |
|
十五 勰-力 4 奭-大 2 德-彳 2 憃-心 3 敺-攵 3 暮-日 3 潁-頁 2
瑩-玉 2 虢-虎 2 翬-羽 3 罵-罒 3 歶-止 1 熧-火 3 畿-戈 1 |
|
十六 冀-八 1 叡-又 1 噩-一 5 器-口 1 壆-土 3 奮-大 4 毈-殳 1
燕-火 1 燅-火 3 燄-火 3 甍-瓦 1 疀-乙 5 罹-罒 2 臲-�� 1 |
|
十七 壓-土 3 嬰-女 2 嬲-田 4 尷-尢 2 屨-尸 2 應-心 3 戴-戈 2
斁-攵 2 斃-匕 1 斶-斤 2 毚-刀 1 濌-日 1 燮-又 2 繇-糸 1
翳-羽 2 舉-臼/丿 蟊-虫 1 臨-匚 2 謇-言 3 馘-戈 2 鴻-鳥 3 |
|
十八 彝-彑 4 壘-土 3 奰-大/罒 叢-业 2 斷-斤 1 歸-巾 1 熹-火 3
皽-皮 2 瞿-隹 2 礜-石 3 簠-竹/皿 翹-羽 2 豐-豆 1 斔-文 4
隳-心 2 雜-隹 2 雘-冂 2 雚-隹 1 巂-山 2 馥-香 2 鬵-鬲 1 |
|
十九 儵-人 2 嚭-士 4 攀-手 2 斄-一 5 櫫-木 2 疆-弓 1 穨-禾 4
羆-火/罒 羃-罒 4 羹-羊 4 辭-辛 2 镽-小 1 類-頁 2 颿-風 3 |
|
二十 嚲-亠 4 嚴-口 2 嚳-口 1 孽-子 3 犨-牛 2 皾-皮 2 矍-又/目
礨-石 3 競-立 4 耀-隹/小 纂-糸 3 覹-見 3 躉-足 3 黨-黑 3 |
|
廿一 亹-亠 1 夔-夂 4 曩-日 1 甗-瓦 2 纍-糸 3 纇-頁 2 纈-糸 3
蠜-虫 2 蠡-虫 3 轝-車 3 驀-馬 3 魔-鬼 3 鶱-鳥 3 齎-亠/貝 |
|
廿二 懿-心/士 瓤-瓜 2 疊-田 1 糱-米 2 羇-罒 2 聽-耳 4 襲-衣 2
贕-貝 1 贗-貝 3 轡-口 2 鬻-鬲 2 龕-人 1 龢-禾 2 響-音 1 |
|
廿三 奲-大 4 蠯-虫/广 爢-麻/火 蠱-虫/皿 蠲-虫/八 變-攵 2 豅-谷 1
靨-厂 1 饜-食 3 鷥-鳥 2 黐-禾 1 黴-彳 4 鼆-黽 2 鼜-鼓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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廿四 囍-士 4 屭-尸 2 矗-十 1 纛-
贛-立 4 躠-足 3 靆-雨 4 顰-十 2 魘-鬼 3 鸂-鳥 3 鸁-亠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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廿五 臡-肉 1 臠-肉 2 釁-刀 1 靉-雨 4 黌-八 1 糶-隹 1 鼉-黽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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廿六 黶-黑 2 鼊-黽 2 龤-人 4 虪-虍 2 蠽-虫 2 飌-風 1 鸗-鳥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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廿八 豔-皿 1 鑿-金 2 鬮-門 1 爨-火 1 讟-言 1 鬱-木 4 |
以上合計難檢字 336
個,純由直觀分部(1,2,5)者 195 字,約占 60%。 因此由新法檢字,可望化難為易。